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和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检验,负责对县级检测中心站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县级检测机构承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和执法检查,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标准宣贯和技术培训;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四、明确工作重点,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管。
一要突出抓好产地环境监测。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环境的土壤、水域的检测和整治,特别是城市郊区和工业、矿山周边环境监测。对农户不合理使用化肥、违规使用农药的进行有效监控,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关。
二要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要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监管为重点,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领域。饲料监管要以蛋白饲料原料整治为重点,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坚决防止有害饲料流入市场。农药监管要以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添加违禁农药行为,检查农药标签不规范、擅自使用未经登记核准的名称问题。兽药监管要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禁用兽药清缴力度;坚决收缴销毁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要以推行生产档案制度为重点,率先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养殖)基地、龙头企业落实用药记录制度,从生产环节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与管理,逐步减少施用化学农药,杜绝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要引导农民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及农产品采收时间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减轻污染,保证质量。
四是积极推行产地准出。要把产地准出作为确保生产环节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以重点农产品规模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和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加强检测,逐步实行上市前由当地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在其生产的农产品上标明品名、数量、产地、采收日期和生产者等内容,以方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进行质量安全追溯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