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建(建)字[2008]20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建设部印发了《
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为了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厅制定了《宁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管(安监)机构和建筑施工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把隐患排查工作抓实抓细,做到不留死角,抓出成效。
附件:宁夏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宁夏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
建设部印发的《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系统的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建设厅成立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由王建国副厅长担任组长,于天恩巡视员担任副组长,各市、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城建处、村镇办、法规处、安监总站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监总站,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排查治理方案,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