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网的具体悬挂部位;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的具体位置。
2、施工专线工程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及三级配电(总配电房、二级配电箱和末端开关箱)的设置。施工现场邻近的高压线路。
3、物料提升设备、塔吊及群机作业、施工电梯、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机具的名录以及检查、维护、运行的责任落实。
4、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人员通道、入口的部位,施工现场的食堂、宿舍及人员密集作业场所。
(三)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据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按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及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并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工程开工前,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按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
二、重大危险源的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 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8m以上高度的满堂或独立脚手架。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6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超过25?现浇板,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二)专家论证审查工作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
1、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