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
(宁建(建)字[2008]第23号)
各市、县建设局、各建管(安监)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突出重点,落实好今年的隐患排查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和监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存在或潜在重大安全危险或隐患,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其他意外的潜在不安全环境或因素,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中缺陷等。主要包括: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大模板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等。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50 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等。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