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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组建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的通知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库人数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批分期确定并对外公布。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各单位应于2010年2月5日前提交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
  2.报名方式:原则上由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推荐单位查验专家申请材料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省卫生厅法监处。
  《专家推荐表》可在福建卫生信息网“法监处”栏目(http://www.fjphb.gov.cn/fjphb/Default.aspx)下载。
  3.报名地点: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生厅办公楼413室。
  4.联系人:李林 0591-87824283,张长宏0591-87856267
  五、应当提交的相关推荐材料
  1.《福建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推荐表》(含从事食品安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说明和曾经承担或者参与国家或地方食品相关标准的起草、论证等工作任务的情况说明);
  2.申请人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附件:福建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推荐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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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

1.工作经历:

           

2.工作业绩(科研项目、论文、曾经承担食品标准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

                   

推荐人单位

意见(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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