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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逐项落实整治措施,阶段性治理工作小结请于每季度末上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下一季度主要工作,建立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各专项完成整治后要形成长效协调管理机制,规范日常管理。
  1、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区交通调查,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6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审议报请市政府审批实施。
  2、2007年9月30日前集中清理非法占道,完成市区相关路口渠化改造、摩托车道以及路侧停车泊位设置,完善市区主、次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和公交站点候车设施;完善、形成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相关内容,教育部门建立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
  3、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市区区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公交车、出租车行驶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完成更换残疾人机动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建立、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长期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4、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残疾人机动车通行秩序;完成金山路相关路口渠化改造;完成部分停车场建设。
  5、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完成市区停车场建设;完成国道325线麻演段改造。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6月1日至30日)
  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总结经验,表彰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请于2009年6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全社会,关系到每一个人,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阳江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和谐交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组织实施。
  (二)明确任务,依法履行职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相互配合。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责任,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按步实施。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尽快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后实施,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渠道畅通,保证道路通行条件。开展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现代交通意识,树立“车让人、车让车、人让车”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依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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