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气环境保护
落实新建阳西燃煤发电厂配套的烟气脱硫装置安装工作。严格执行市下达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4、固体废物
加快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0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的管理,到2010年底前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附件2
市直有关部门任务分解及要求
1、市委组织部:负责制订相关政策,建立把环境保护纳入考核内容的政绩考核机制。
2、市委宣传部:配合《规划纲要》的实施,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认识,加强舆论监督和动态宣传的力度;指导协调各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及环境政策、法规的宣传,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规划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实施方案》的有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和市重点项目计划逐步推进;在重大项目审批或核准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会同市市政局、环保局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产业政策,编制主要工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能源发展规划推广清洁能源,结合交通发展规划发展绿色交通;督促落实电厂脱硫工程。
4、市经贸局:制定鼓励环境保护的政策,加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的力度,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强化源头控制管理;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和环保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电子废物;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组建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建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中心。负责城镇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完善节水政策和技术规范,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
5、市公安局:严格车辆管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按照《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路检工作,加强对在用机动车超标排放的管理。有效加强禁鸣路段管理,逐步减少城市机动车噪声扰民。
6、市财政局: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研究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生态保护保证金、资源有偿使用、资源开发补偿等政策;根据市政府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和分年度到2010年前的环境预警应急工程资金,促进环境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