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阳江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6]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局《阳江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阳江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市公安消防局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
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10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一畅两会”行动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重点,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三个责任 。一是政府和居(村)民自治组织的责任。各县(市、区)在与镇(街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督促镇(街道)尽快与村、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夯实消防工作的责任基础。二是部门的责任。文化、工商、卫生、教育、农业、广电、旅游、文物、人防、体育、交通等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和落实,发挥部门消防安全联动的合力,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单位的责任。消防工作的落实,归根到底要在单位中落实。要继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和检查广大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