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011年7月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到2013年底,凡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五级)的企业,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企业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经限期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六)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除依法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省安全监管局将积极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安全标准化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安全标准化是以促使各类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促进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也是遏制事故、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根本措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矿山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标准化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在全面摸清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工作,努力探索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机制,形成运作规范、运转有效的工作体系。二是尽快确定试点单位和考评机构。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三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不良倾向。中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多,安全工作基础差,标准化工作难度大,要把重点放在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上,推动中小矿山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标准化工作要注重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不能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
(三)积极培育技术支撑体系和培训体系,逐步完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我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及考评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定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作为我省三级及以下标准化考评机构,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