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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宜都市丽景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宜都市丽景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131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新增麻城市农村信用社等12家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鄂太保寿〔2007〕57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宜都市丽景旅行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申报的麻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大发运输公司等4家单位已经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代理险种为原核准的险种。你分公司如在原代理险种范围内进行委托代理无需重新申报,签订代理合同即可;如需新增代理险种,应上报新增代理险种的相关数据盘,并附原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

  三、你分公司申报的黄冈市东方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宾馆、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和咸宁缤纷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因申报数据有误,暂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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