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月20日,省知识产权局与全国同步开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0”。局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呼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4月20-26日,组织开展 “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法律救济活动,走访法院、中介机构,对处理完毕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指导、帮助专利权人有效维权。深入科研院所所、高校、社区发放知识产权宣传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
4.4月1日-30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宣传月活动。
4月2日,《海峡都市报》、《海峡消费报》等媒介报道宣传月活动,《海峡消费报》刊登省工商局领导“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讲话的主要内容和商标知识问答,省工商局印发《商标知识宣传手册》5000份。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介报道宣传月活动,宣传开展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经验和做法。向《中国工商报》4.26特刊、《福建日报》等有关报刊投稿。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办公场所张挂“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条幅。结合当地实际,举办论坛、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商标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的活动。
5.4月17-19日,省版权局举办我省首届福建版权创意精品展,通过向社会展示版权创意精品,体现我省版权产业成果,用展、评、交易三个环节贯穿其中,以主题论坛和向“版权保护重点企业”授牌及现场销售三个配套活动,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向公众和企业宣传版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公众版权法律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提高我省版权产业的产品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企业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搭建平台,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应对危机能力,推动我省版权产业科学发展。
6.4月25日,省文化厅在福建海峡影城广场,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实物展示、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以及音像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正版音像制品常识,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危害和识别等。
7.4月20-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08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例,组织媒体对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人物及其事迹进行集中报道。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代表性人士旁听案件开庭、公开宣判。与有关企业、研究单位就专项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座谈、咨询,听取社会意见。
4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08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成就。发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年度报告(2008)》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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