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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福建省2009年地方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的通知

  2、省支前办负责协调10家部队后勤部门参会采购。
  3、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负责组织42家大中型卖场、生鲜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商参会采购。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市各6家,其余每个设区市各4家。
  (二)供应商邀请
  1、省农业厅组织30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参会供货洽谈。
  2、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20家无公害农产品中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参会供货洽谈。
  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商贸办)负责组织省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包括省市两级副食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及其区域代理供应商130家参会供货洽谈,其中:福州、泉州市各20家,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市各15家,厦门、莆田、宁德市各10家。
  (三)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经委、经发局、商贸办)和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各指定1位领导任省组委会成员,省直单位指定联系人员,各设区市成立包括工业、商贸科室人员在内的工作机构,认真部署筹备,届时带队参会,并于5月5日前将参会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送省经贸委市场处。
  (四)各设区市经贸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所有参会企业详细填写《参会企业报名表》(见附件1、2),于5月15日前用邮件形式报送省商贸协会,以便编印《福建省地方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指南》,方便采购商与供货商寻求大会客户。
  (五)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企业代表应在6月2日下午2﹕50时前全部到达会场。
  (六)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应在会前和会上积极了解企业成交情况,并将需要在会上签约的企业及时报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签约仪式,并做好组委会制发的对接会采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填报工作,会议结束时交给省经贸委市场处。
  七、大会安排
  5月10日至5月15日参会企业报名、推荐参加推介会企业。
  6月1日会场布置。
  6月2日上午参会代表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6月2日下午2﹕50时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一楼大厅举行开幕仪式, 4﹕30时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二层展厅举行签约仪式。
  6月2日下午至3日上午农商企业代表产销对接洽谈。
  八、开幕式议程
  (一)开幕式时间:2日下午3﹕00时
  (二)地点:省经贸会展中心一楼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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