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
(二)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城市消费结构升级。配合灾后重建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三)进一步引导和促进银行卡消费。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鼓励竞争,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大力发展信用销售。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销售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六、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消费。
(一)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工程,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索证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重点针对肉食品、食盐、酒类等商品加大监管力度。支持屠宰企业发展规模化养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肉品品牌专卖店;继续开展绿色市场认证,加快生猪屠宰厂(场)建设。组织开展“三绿工程下乡”、“三绿工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商业诚信建设。探索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形成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
(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缺斤少两、假冒伪劣等行为,加大对不实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的惩治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