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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预案质量。要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业务素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3.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抓紧建立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科技网络,加快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按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行业分阶段实施,市政府督促检查落实,全面总结提高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16至4月10日):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并通过媒体和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10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内容,抓好任务落实、抓好跟踪督办、抓好检查指导。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把“查隐患,压事故”作为实施阶段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跟踪督查。

  第三阶段:政府督查阶段(6月和11月各1次):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20日-12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附电子版)。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市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景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玉峰  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李逢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文元旦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文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培强  市监察局局长

  刘 卫  市建设局局长

  马福堂  市经委主任

  陈 荣  市交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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