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为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大局,坚持安全发展,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四项控制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控制指标。
(二)具体目标:
煤矿:加快煤矿资源整合,遏制煤矿瓦斯等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完成省上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非煤矿山:确保非煤矿山四项指标继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科技兴安,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广使用进度。
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加快交通运输安全预警救援体系建设步伐,抓好“平安县(区)”畅通工程;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渡船、渡口管理,打击“三无船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农机乡镇”创建活动,更好地推动农业机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确保全市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3人以上死亡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四项指标全面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