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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兴农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四)组织开展以农资打假为主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各执法部门要共同配合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春耕生产所需的重要商品统一进行一次质量抽检,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同时,要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预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为农民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

  (五)强化协作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农村消费指导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执法干部下乡、消费知识下乡和消费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帮助农民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能力。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绿色产品认证、广告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弄清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指导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根据“兴农富民”的具体工作,每个工商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重点村进行扶持。

  (六)加强信息沟通,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在农资行业当中发展2-3名信息员,对发现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及时发现举报、及时查处。对检查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农资经营单位要“锁入”企业信息警示系统。对经营者不履行义务,疏于管理,出现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问题,要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借助科技手段,增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按照《全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要求,建立和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室,健全和完善快速检测制度,制定检测计划,突出检测重点,充分发挥检测车、检测箱、检测室的作用,有计划、有重点、按规则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按照规定批次全面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分析检测数据,及时反馈检测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并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市场有针对性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增强市场控制力,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注重典型示范,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监督自律,扶持发展,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充分发挥典型效应,辐射和带动全局工作,做到规范一家、示范一片、带动一批,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企业和经营户的信用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农村市场商品质量。要会同商务等部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向农村延伸,实施“一票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帐,节约交易成本,推动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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