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积极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围绕各级政府确定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入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工作,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各乡镇要积极推行一个乡镇至少发展一件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大力推进知名字号和商标一体化战略,引导企业争创知名字号,创立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引导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品牌集群,引导服务业品牌实施连锁经营。支持企业利用广告宣传策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争创为全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的要采取一定形式举行颁牌仪式,表彰一批创牌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是积极促进“农产品购销契约化”。深入开展合同知识和
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对涉农企业管理人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大户加强合同基础知识培训。从订单农业入手,开展合同帮扶工作,主动引导农村经营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示范文本服务效能。依法加强合同监管,对大宗农副产品的购销合同提前介入审查,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指导订单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各类订单行为,提高农户依法签约履约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促进“农村市场现代化”。大力促进传统市场发展,结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论证规划,促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监管,规范经纪活动,全面提升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和诚信意识,提高农村经纪人沟通农产品市场营销能力,有效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引导涉农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农资批发企业或专营单位合作依法经营农资商品,在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发展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现代农资经营方式,进一步拓宽农资营销渠道。
五是积极促进“农民维权属地化”。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推进农村投诉举报站消费维权工作,畅通农村消费者维权渠道,降低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真正落实“农民在家门口投诉、投诉在家门口解决”的要求,把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农资质量监测和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加强对农资商品的监管,继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留样备查制度,完善进销货台帐、商品信誉卡、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承诺书、农资销售合同等制度,农资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不合格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行为,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打击以“送货下乡”之名,游乡串村向农民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