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布局。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确保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内外部安全距离、工房建筑结构安全防护屏障符合规范要求。
4、治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部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和报警措施要能够落实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危险品中转工(库)房、总仓库能够适应其生产规模和品种的需要。
5、治理生产企业安全标志与标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工(库)房的标志与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岗位操作规程健全、科学、适用。
6、治理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严格禁止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工房用途,禁止在非危险生产区进行危险生产作业和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进行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
7、治理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和电器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危险工房内机械和电器设备安装应当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治理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工艺流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工艺流程顺畅;严禁制药、装药、插引、封口和中转工(库)房等重点部位超量存放和超定员。
9、治理药物粉尘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及时清理(洗)制(装)药工房内的药物粉尘,妥善收集、处理含药废水。
10、治理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继续开展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和氯酸钾购买、销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批发企业要严格把好购进产品氯酸钾检测关。
11、治理批发和零售的储存设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要满足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严格零售点安全条件,禁止存储量超过标准规定。
(二)政府安全监管
1、治理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升和“五化”进程,合理规划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布局,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情况。
2、治理烟花爆竹生产秩序。落实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准入条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和经营许可关。
3、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完善。把安全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检查督促企业治理“三超一改”。
4、治理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建立和落实隐患分级监管和整改验收、新(改)建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
5、治理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和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强化氯酸钾治理工作,落实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及氯酸钾来源追溯制度。
6、治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建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电子档案,规范许可证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1、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下达计划之内。
2、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六、冶金有色
(一)企业安全生产
1、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牢问题。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冶金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治理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符合立项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以及水、油、汽等系统配置应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严禁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3、治理重点部位和环节的事故隐患。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必须处于受控安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