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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制定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外国常住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和《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实施方案应急办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舆论引导预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预案,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及时发布有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态势发展和应急处理工作的信息。
  4、建立网上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加强网上正面引导。 要建立网上舆情监测系统,对网上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安监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实施全区宣教行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各地、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辖区管理、行业管理职能,分工负责,结合本方案,制定各地各行业相关宣教方案,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2、建立会议联系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要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形势,进行有效指导。各市、自治区各部门每季度要向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编印相关资料,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3、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狠抓落实。 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4、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 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自治区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类报刊和网站、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部门,都要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宣教行动,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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