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安办发〔2009〕25号)
各市、县(区)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一日
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宣教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倡导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