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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通城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等3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通城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等3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16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通城汽运公司等三家新增兼业代理人资格和建行孝昌支行花园分理处补证的请示》(鄂太保寿〔2007〕97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通城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兼业代理人名称许可证编号营业地址代理险种
1十堰市商贸凌霄大厦凌霄旅行社有限公司42030217876909500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2号人身意外险。
2通城县汽车运输总公司42122218141864000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新民路239号人身意外险。
3十堰市和平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42030378445785X00十堰市东岳路43号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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