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25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为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民海物流有限公司申办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8]50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武汉民海物流有限公司 | 42010575513603700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杨泗港25-1号 | 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
2 |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000072273915700 | 洪山区珞狮路497号丽岛花园内 | 家庭财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