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全国甲型 H1N1流感(以下简称 “甲流”)疫情已进入第二波疫情快速传播期。据专家分析,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由于天气更冷,是流行性感冒高发期,加上此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及放假学生返乡过节,节后又返城就学和打工,来来往往,大量人群流动、聚集,将可能形成我区甲流发病高峰期,甲流防控形势将更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区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甲流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社会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甲流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尤其对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蔓延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绝不可掉以轻心。要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甲流防控系列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元旦、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救治及时。卫生部门要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及病人救治工作;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客运高峰期的各项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病知识教育,强化学校晨、午检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普及防控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预防能力;财政部门要落实必需的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
二、强化疫情监测,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各市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人群大规模流动、聚集的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加强对当地甲流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科学预测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应对策略。要进一步强化对返乡农民工、学生等重点人群和学校、养老院及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工作,把任务布置到乡镇、村和各个单位,明确责任人。对辖区内发生的聚集性流感样病例,要及时进行核查、报告,并按有关技术方案做好疫情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发生暴发疫情时,要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果断采取停课、停工、停市、取消大规模集会等应对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