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乡油路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通乡油路建设步伐,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的目标,确保今年全市通乡油路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通乡油路建设主体责任。通乡油路工程是全市交通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的重点内容,也是省政府、市政府向广大群众承诺的实事之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通乡油路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充实项目办人员。各县(区)要采取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通乡油路建设项目,深入工程一线,亲自督促抓落实,解决具体问题,把通乡油路这一民心工程抓好抓实。国家对通乡油路工程建设采取补助资金的政策,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解决,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筹措、拆迁占等问题,可将通乡油路工程建设部分税收收入返还用于项目建设,作为配套资金,全力加快工程进度,保证通乡油路建设标准和质量。
二、全面加快通乡油路工程进度。通乡油路工程建设事关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进度意识、安全意识,全面加快通乡油路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未完工的2007年、2008年和扩大内需通乡油路4月底前必须全面完工;2009年第一批灾后重建通乡油路8月底前必须全面完工,第二批灾后重建通乡油路2月底前必须全面开工,10月底前完工;2009年通乡油路未开工的项目1月底前必须全面开工,所有项目年内必须完工;2010年灾后重建通乡油路3月底前要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4月底前开工建设,施工招标要面向全省选择施工单位,积极引进外地施工企业参与通乡油路建设,避免一个施工企业承建多个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同时,2009年地震灾后整村搬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93项1005.6公里建设计划已正式下达,要高度重视,采取整合资金等办法,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市县交通部门要动员一切力量,深入工程一线,采取领导包抓项目进度,技术人员包抓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等有效措施,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