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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三个再查”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三个再查”工作的通知
(建办〔2007〕206号)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个再查”工作的通知》(淮府办明电〔2007〕3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三个再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安明电〔2007〕5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和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现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个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个再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部署再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岗位职责、工作部署是否到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再检查。

  (二)对安全生产的隐患和漏洞再排查。从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消除隐患等方面。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再排查。

  (三)对安全生产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再检查。对当前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存在什么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认真的再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各地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对其职能管理范围的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全面检查。以企业“自查、自整、自改”为主,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组织进行检查,市建委将组织进行抽查。省、市还将组织开展督查。

  (二)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接掌握并挂牌督办;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机制。

  2、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情况;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等情况;对2006 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了防范措施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的情况

  3、所在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治理隐患工作情况,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了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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