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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系统200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加强监督资源的协调配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19、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功能。充分发挥纪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能,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具体规定,着力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继续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党务公开,保障落实党员权利,积极探索创新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
  20、积极探索整合企业监督资源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业务部门管理监督、职工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不同监督渠道的作用,建立健全不同监督主体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借鉴上市公司监管模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工作规则,加大对董事会依法决策、经理层贯彻执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国有出资人任用的股权代表、高管人员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继续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
  21、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持继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策议事程序、资产债务处置、工程建设招标、内部股权激励、干部职务消费、涉讼资产流失、物资集中采购、分支机构设立、非主业和高风险投资等热点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确保国资系统政令畅通。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的运用,借助在线实时监控、不可逆操作、自动警示等技术手段解决监督部门信息不对称问题,以管理信息化实现业务透明化,带动监控高效化。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使用、培养培训和轮岗交流。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所属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必须成立纪委,明确工作部门,至少配备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分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责任制落实不力和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3、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培训机制,纳入培训计划,在时间、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系统的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提高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荣誉感、坚决捍卫党纪政纪的责任感、坚决维护党和群众利益的使命感,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争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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