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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系统200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国资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4、加强对贯彻国资工作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提出的“四大目标”和“十大任务”,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和执行出资人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资系统政令畅通。通过有力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本年度国资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5、加强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过程监督。重点是:集团整体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选择、资产评估作价、原始股权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企业股权产权转让、闲置资产清查处置、搬迁企业工程建设、破产退出企业职工安置等;企业投融资工作中的金融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企业对外开放中的招商引资过程和境外市外投资项目监管;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建设和土地储备等;金融企业中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管理考核;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商贸物流企业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国企党建目标落实情况;国资委机关的工作质量。
  6、通过监督检查有重点地加强风险控制。重点是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包括:防止在国企上市过程中发生以原始股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等违纪违规行为;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在选择金融合作伙伴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和风险失控问题;在企业对外开放、股权多元化和参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维护出资人利益不力;工业企业严重违反国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商贸物流企业出现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国企党建目标落实不力;机关工作质量滑坡。
  三、继续巩固和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7、把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及国资工作会关于坚持企业与社会、职工等各种要素和谐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认真总结企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探索建立有效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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