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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在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

  要从振奋士气、改善精神状态入手,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一)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组织人事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率先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工作,教育组织人事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委政令畅通。增强政治鉴别力,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见之于未萌,防之于未发,不断强化组织人事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提高政策运用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中央和市委制定的大政方针与企业的组织人事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原则要求与具体措施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确保组织人事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要努力学习组织人事工作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成为组织工作、人事工作的“活字典”、业务通,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积累,提高综合素质,善于把握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要实施制度保障工程,完善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制度。要有一套规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规范。要有一个能保证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运转、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规范,并认真落实到位。要有工作沟通渠道,建立并落实好工作协调、调查研究、蹲点联系和信息报送等制度,使组织人事部门既能了解全面的工作情况,又能掌握工作的典型情况。要有一套完整的基础资料,每年要对与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分类保存,通过资料的整理分析,启发思维,创新工作方法。要切实解决好组织人事工作者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要保证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待遇与同级经营管理人员等同,为组织人事工作者创造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的条件。要逐步实行组织人事工作者与经营管理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人事工作者选拔、培养、使用、交流机制,使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有源头活水,使组织人事部门永远生机勃发。
  (三)实施信息化工程,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现代化水平。组织人事工作要逐步实现办公设备现代化、业务处理网络化、资料保存电子化。要加强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三基一化”建设,搞好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大幅度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者队伍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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