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机制,服务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人事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加强教育培训,力争3年内将组织人事工作者全部轮训一遍。二是完善组织人事工作重点情况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将不涉密的人事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向党员职工公开的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从组织人事工作者的遴选、教育、使用、监督、惩处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学决策、公开办事、岗位管理、责任追究、行为约束等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本单位或者服务范围的党员、领导人员、人才,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中,建立一支10人左右的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员队伍,对本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办实事制度。每年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列出一批党员、人才及群众急盼解决的实事,限时办结。五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者联系服务制度。组织人事部门领导至少联络1名困难党员和1名人才,一般工作人员至少联系1名困难党员,定期上门走访、交流思想、帮扶服务,切实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加强联系。六是要完善谈话制度。除对工作变动和即将退休的领导人员按规定进行谈话外,对在基层一线工作和家庭困难的党员领导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约谈,确保每年谈话1次以上。七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者关怀激励机制。切实帮助组织人事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创造条件,为他们的成长进步搭建更宽的平台。落实强制休假、定期体检制度,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对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工作、心理进行解压。
第三阶段:交流小结阶段,时间为2008年12月
主要任务是开展评价,接受监督,总结成绩,交流经验。
本阶段要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者形象民意调查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者的形象认可度、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的测评结果将作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在测评中被确定为党员群众不满意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如有违规违纪的情况,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2009年深化拓展和2010年巩固提高的有关工作,届时另行安排。
四、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