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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在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认真落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总体安排和主要措施
  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从2008年2月开始至2010年底告一段落,既全面开展、持续推进,又突出重点、逐步深化。
  (一)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重点是抓好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同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创建“温馨家园”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基一化”建设成果,集中解决一些妨碍带头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职工群众最希望组织工作、人事工作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组织人事工作者可信度调查,促进组织人事工作者树立起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新形象。
  (二)2009年为“深化拓展年”。重点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中央、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使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三)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重点是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巩固成果,总结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推动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开展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测评,提升社会各方面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满意度。
  (四)“集中活动年”的安排。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2008年的集中活动,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时间为2008年4月-7月
  主要任务是周密部署,全面启动,深入学习,提升能力。各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层层发动,迅速启动,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及时报市国资委党委备案。
  本阶段要抓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各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采取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集中轮训、交流研讨、知识竞赛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有关论述,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学习中,要切实加强“四项教育”、着力增强“四种意识”,即加强党的宗旨、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和组织人事部门优良传统等四项重点内容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坚决克服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居安思危,奋发图强;坚决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勇于创新,昂扬向上;坚决克服惧怕困难、畏首畏尾的思想,锐意进取,勇往直前。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人事工作者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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