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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同意宜昌市鑫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同意宜昌市鑫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56号)
宜昌市鑫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宜昌鑫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营业保证金转存的申请》(宜鑫保代字[2008]6号)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至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太平洋支行。
二、
你公司在转存后应及时将新的保险代理机构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和存单的复印件交至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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