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
(渝国资党发[2008]4号 2008年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适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渝组发〔2004〕1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现就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深刻认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群体不断发展壮大,流动日益频繁,已成为我市社会结构中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并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建工作关注的重要领域。农民工身系城乡、利连城乡,在很大程度上讲,他们的状况也决定城乡统筹的状况,决定着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决定着重庆的竞争力和直辖市的形象。
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要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着力构建“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思路。随后,国家又批准我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为指引,加大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围绕建立吸纳农村劳动力“进城”、扩散生产要素“下乡”,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目前,重庆国有企业有农民工近20万人,占国有企业用工总量近30%,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占80%以上,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占60%左右。随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退二进三”战略的实施,农民工数量还将不断增加。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吸纳、教育和管理更多农民工的重任。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凝聚力的迫切需要。
企业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标准、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