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其辖内机构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相关事项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6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关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辖内机构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相关事宜的请示》(鄂中银金[2008]13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行申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兴支行等2家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行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分行要切实承担起对所辖分支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防止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兴支行 | 42050287920804700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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