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一)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和旗县(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0%,实现统一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适当调整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
(二十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定外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改善进出口产品结构的基础上,实现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承接国内产业转移。认真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8〕41号),实施好《全区工业重点领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东北地区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争取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2500亿元。三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抓好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在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境外资源以及并购境外资源开发企业,扩大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口规模,增加战略性资源储备。研究制定利用俄蒙资源发展加工产业规划,推动口岸经济加快回升。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关键的一年。全区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