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持农牧业稳定发展
坚持把“三农三牧”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三农三牧”的支持,夯实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三)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启动实施100亿斤粮食增产规划,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抓好旱改水、井灌区配套、大中型灌区改造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切实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
(四)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城市郊区设施蔬菜和乌兰察布市设施马铃薯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面积。加快推进百万奶牛、百万肉牛、千万肉羊高产工程建设,建成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50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300个。
(五)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成自治区质量检测中心和24个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完善苏木乡镇动物防疫体系。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务院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有关要求,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力度,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步伐。煤炭工业要适当控制新开工规模,重点推进煤矿技改和煤田灭火项目建设,年内煤矿机械化水平提高到90%以上。电力工业要按照稳定产能、扩大外送的原则,借助特高压电网建设,努力扩大电力外送规模。继续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试点,有效增加区内用电负荷。进一步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在钢铁、有色、化工、装备制造、轻工、电子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项目,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七)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全年新投产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二是加快洁净煤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煤转化步伐,积极推进煤气化、煤制油和煤液化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几个大型煤制天然气项目。三是加快培育新材料工业。重点支持发展稀土、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特种合金等新材料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