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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投资[2010]116号)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核准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建设项目的请示》(长发改〔2010〕15号)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第九条,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省建设厅已出具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第[2009]104号),省国土厅已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湘]国土预审字[2009]第199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已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同意书(湘水许[2009]195号)和水土保持方案同意书(湘水许[2009]125号),省环保厅已出具环评批复(湘环评[2009]134号),省航务局已出具通航问题的批复(湘航务航道字[2010]4号),省地震局已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湘震安评[2009]55号)。同时,就项目核准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专家组和相关部门已对项目进行了评审。

  三、核准内容

  1、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状况,同意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建设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

  项目单位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根据省建设厅选址意见、省航务管理局关于通航问题的批复和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大桥选址长沙市芙蓉区,西起汉城路以东150米左右沿营盘东路跨长善路、浏阳河和滨河路,东至规划建设的农园路以西50米左右。

  3、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原则同意主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顶推连续箱梁方案。桥梁全长611.8米,其中大桥长273米,桥宽25.6米,东西引桥共长325.6米。桥梁与长善路和滨河路分离立交,桥下两侧设置辅道,与长善路和滨河路采用丁字交叉处理;桥下层非机动车道东西分别通过推坡道和扶梯连接长善路和滨河路。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推荐主要技术标准如下:大桥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采用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设计车速50-60公里/小时,其他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有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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