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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等关于转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转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东经贸〔2006〕98号)


各镇区党政办、经贸办、科教办、环保分局、广电站、总工会、团委、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等八部门联合转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3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2006年东莞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约能源,从我做起”,开展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7日。

  二、主要活动

  (一)市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联合组织举办“节能产品技术推广会”。计划6月底在我市举办“节能产品技术推广会”,由节能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科研中心作专题讲座,介绍先进典型事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二)市文广新局要组织电视台、电台播放节能公益广告,专题报道企业的节能事例,介绍企业的先进经验;在《东莞日报》上开辟节能宣传专栏,宣传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产品,提高广大市民节能意识。

  (三)市总工会要组织企业员工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工厂、企业内张贴节能宣传海报,派发节能知识资料,在企业黑板报开设节能项目专栏,加强对职工的节能教育。

  (四)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加大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加强对企业资源利用情况检查,曝光资源浪费行为。

  (五)教育部门要在各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征文活动,举办节能知识竞赛,在校内黑板报和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和“温馨提示”,利用学校广播宣传节能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节能意识。

  (六)团市委要积极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组织我市青年志愿者到各社区、公共场所派发节能宣传单,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七)各企业要在宣传周期间布置宣传专栏,悬挂条幅、标语,组织员工进行节能知识竞赛,举办节能知识讲座等,提高职工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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