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经贸办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的新闻媒体联系,配合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把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寓于“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之中,通过制作播放治理商业贿赂节目、社会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手段,营造教育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 深入调查摸底,进行自查自纠
各镇(街道)经贸办、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下属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一次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贸易领域的自查自纠。要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实施办法,通过深入扎实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掌握其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并摸清其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查找原因。在自查自纠中,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要认真查找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损害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
(四) 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整改纠正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镇(街道)经贸办、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各镇(街道)经贸办、各单位要加强督导力度,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思路和措施,建立整改承诺、整改台帐、整改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五) 认真排查线索,报送商业贿赂案件
各镇(街道)经贸办、各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商贸经营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关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材料采购行为以及金额较大的大宗商品交易行为。对发现的商业贿赂问题线索,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经贸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
(六) 建立健全防治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经贸办、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要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商业贿赂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要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固思想道德防线。此外,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竞争、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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