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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注:不同生产年代应分别填写
三、印刷企业认证情况
印刷企业进行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

获认证时间

认 证 种 类

  
  
  

 
四、安全生产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情况

处理结果

   

 
五、违规记录

违规时间

违 规 事 实

处罚机关

处 理 结 果

     
     
     

需要说明的问题

    

(印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印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区(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填 表 说 明
 
一、基本事项
(一)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并由原发证单位盖章确认。
(二)表中的所有项目由企业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三)填写时限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留存。
(五)表中有“□”部分应用“√”标识,每栏只允许选择一项。
(六)日期、时间按年月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七)有关指标的统计区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注明年份的请按年份填写。
(八)填写报表时请严格按照表内所规定的单位填写,有小数位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填报项目
(一)企业名称
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之一“名称”填写,不要使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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