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东经贸〔2006〕117号)
各镇(街道)经贸办、财政分局,各企业单位,各信用担保公司:
现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29号)给你们。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有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时间紧迫,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于2006年8月4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均一式六份)报送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有关表格需制成电子表格形式,用软盘一并上报。
三、有关表格下载可浏览省经贸委网站(www.gdet.gov.cn)或市经贸局网站(www.dgetb.dg.gov.cn)。
四、镇(街道)项目由各镇(街道)经贸办、财政分局初审后上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属企业项目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