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第一批东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现场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东经贸〔2007〕12号)
有关镇(街)经贸办:
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经贸〔2006〕206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东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通知》(东经贸〔2006〕208号)后,大部分镇(街)经贸办能够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动员社区进行申报,目前共有27个社区上报申报材料,其中22个社区的申报材料符合审报要求。现将参加第一批“东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现场评审的22个社区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时间
2007年1月18-2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现场评审分组
为更快、更好、更有效地做好“东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工作,市社区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小组成员分为四个小组分别到各申报社区进行现场评审,现分组如下:
第1小组:
组长:张玲华
成员:黄建明、刘锦棠
工作人员:刘玉娟
负责社区:东城区岗贝社区、东城区花园新村社区、石碣镇城中社区、万江区新城社区、长安镇锦厦社区、长安镇乌沙社区
第2小组:
组长:李江帆
成员:梁仲华、祁正纲
工作人员:戴春光
负责社区:城区市桥社区、城区罗沙社区、寮步镇居民社区、塘厦镇塘厦社区、凤岗镇雁田社区、黄江镇新市社区
第3小组:
组长:叶志坚
成员:孙 雄、莫安达、朱 平
工作人员:刘文博
负责社区:南城区宏远社区、中堂镇中心社区、常平镇居民社区、谢岗镇泰园社区、樟木头镇樟罗社区
第4小组:
组长:吴佩勋
成员:杨继学、张国衡
工作人员:邓理涛
负责社区:石龙镇兴龙社区、石龙镇中山西社区、石排镇石排社区、大朗镇长塘社区、大朗镇巷头社区
三、现场评审程序
现场评审主要依据为《东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评分试行细则》,现场评审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