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材料1和材料2可在http://www.gdet.gov.cn技术创新专栏中下载。
(三)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和财政局应对项目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一份。
(五)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和财政局应在6月2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申报材料统一送省经贸委)。
三、项目评审与资金下达
(一)省经贸委将会省财政厅按照项目评审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评审意见。
(二)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选项目,并联合下达资金计划项目。
附件:1. 2009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结构调整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表(略)
2.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省经贸委易贤辉,电话:020-83133353,传真:020-83133384;省财政厅邓玲玲,电话:020-83170279。)
附件2: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1、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项目实施对企业和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的主营业务;近二年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3、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等(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需引进的相关人才及其它配套等;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基于该建设平台所开展的重点产品开发或关键技术突破;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等。
4、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等。
5、项目投资、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