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环保、国资、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加强沟通,共同推进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照明行业协会以及钢铁、石油化工、电力、造纸、纺织、印染、电镀、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协会加强对行业企业的宣传,协助组织企业及居民更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中心)要做好高效照明技术服务,推荐我省更多照明产品取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对高耗能企业照明产品监测执法,淘汰在用的白炽灯和低效、劣质节能灯。
(四)推广工作经费的使用。
按照国家对推广费用的规定,我省推广费用主要用于组织推广活动经费、项目补贴、示范工程、首批签约项目及政府机关大楼及扶贫特困等项目支持。
(五)落实财政资金补贴
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工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六)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协议和承诺。
佛山照明与国家签定了推广协议,承诺质量保证和优质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在推广活动中,要保证产品及时安装到位,做到“四个一样”,即安装的产品质量与投标产品一样,销售价格与中标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一样,上报的安装数量与实际安装数量一样,售后服务与投标承诺一样,不仅要帮助居民用户算初始投资账,还应算运行账和环境效益账,提高消费者的认识程度;要在解决与质量承诺相关的机制上下功夫,产品出现问题必须以快捷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要主动回收废旧灯管,并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汞污染产生。
(七)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经贸和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推广任务落实,确保补贴到位。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调查,设立高效照明产品投诉电话:省经贸委020-83133337。对供货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由省经贸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议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领导小组职责及联系方式
2.广东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名称、规格及价格表
附件1:
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领导小组
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