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没有下达推广任务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市的推广目标任务,并按上述要求组织开展本市工作。
  (四)对佛山照明的工作要求
  1.制定推广工作方案。佛山照明制定推广工作方案,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推广目标任务。
  2.开展宣传介绍活动。佛山照明要制定完整的宣传推广计划,针对不同客户群制做宣传片(册)进行专门的宣传;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等市以及纺织行业、餐饮行业等重点行业举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介绍国家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政策,宣传中标产品,演算节能效果。
  3.签订供货协议。佛山照明应与决定更换高效照明产品的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
  4.负责产品安装。佛山照明应在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财政补贴 绿照工程”标识。原则上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对有特殊安装要求或需升降机械协助安装等安装成本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应由佛山照明与用户协商解决。
  5.确认签章并统计实际安装数量。佛山照明在完成大宗用户安装后应得到用户确认签章;为居民用户完成安装后,应取得协助推广单位(如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签章。佛山照明据此如实统计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
  6.申请中央财政补贴。佛山照明根据实际安装数量,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经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市财政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
  7.总结推广工作。佛山照明要对推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便更好地做好下来的推广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成立广东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领导小组,由省经贸委副主任毕志坚任领导小组组长,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孙祖通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研究推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广工作。各市要加强协调,成立推广机构,把推广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推广任务。
  (二)推广宣传措施。
  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今年节能宣传周的重点内容,设立推广宣传展位,发送宣传资料,结合“一宣讲,六推进”主题,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进机关单位、大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与第一批示范单位签定协议;政府示范,率先在省经贸委、省政府机关大院进行改造。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更多渠道,更丰富的形式,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组织衔接100场社区广场活动,搭建社区推广平台;组织大宗用户高效照明知识的培训,召开分系统推广会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