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重点、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一)推广重点。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主要面向大宗用户和城镇居民推广的要求,我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重点主要是:
1.公共机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大中院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是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重点领域,对全社会发挥节能表率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重点企业。通过调研确定大型纺织企业、制鞋企业、电子元件装配企业等为我省高效照明产品重点企业。
3.社区和行政村。城镇居民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主要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位。
(二)推广阶段。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佛山照明制定我省推广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方案上报后实施,适时召开会议沟通落实,解决推广中的问题。
2.落实阶段(6月至9月)。各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推广活动。一是开展推广宣传,省、市节能主管部门和佛山照明举办系列推广宣传活动,对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大力宣传和介绍产品,演算节能效果;二是确定推广具体对象,佛山照明与推广具体对象签订供货协议;三是上门实施安装,统计并核实安装数量;四是申请补贴资金,佛山照明根据实际推广数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五是做好售后服务,佛山照明切实履行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3.总结阶段(10月)。各市对推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召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总结会议。
(三)对各市的工作要求。
1.制定推广实施方案。有推广任务的市经贸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佛山照明制定推广实施方案,于7月31日报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
2.确定推广具体对象。市经贸部门要协助佛山照明召开推广宣传活动,筛选并确定推广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做好本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组织协调。
3.审核财政补贴资金。市财政和市经贸部门要核实安装本市产品实际安装数量,核实用户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后,于10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
4.总结推广工作。市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推广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推广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于10月30日前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