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的通知
(南府办〔2010〕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投标工作进度,确保2010年6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BOT招标的有关工作。现将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领导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委员会
主 任:
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
市监察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物价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项目BOT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二、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办公室
主 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