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潜江市园林营销服务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7]11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园林等六个乡镇营销服务部开业验收的请示》(鄂太保寿〔2007〕8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潜江市园林营销服务部等6家营销服务部(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