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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蔡甸营销服务部等8家保险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蔡甸营销服务部等8家保险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2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蔡甸营销服务部等机构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鄂发[2007]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蔡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新福路10号金源达商贸有限公司办公楼,通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通山县新城路184号,嘉鱼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嘉鱼县沙阳大道221号县老财政局四楼,赤壁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赤壁市龙翔路2号房地产管理局兴房再就业劳动服务部,崇阳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崇阳县天城镇新建路13号,鄂州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147号新都花园1楼;咸宁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1号潜山商业街老人行一楼;宜昌中心支公司枝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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