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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征求参与筹建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东产业馆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征求参与筹建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东产业馆意见的通知
(2008年5月28日)


省直属企业、百强民营企业、工业和流通业龙头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筹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广东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总体方案》(粤府函[2008]36号)的要求,我省拟组织广东企业参与筹建上海世博会广东产业馆。

  上海世博会企业馆共规划16座(新建馆14座,利用当地具有历史意义的老厂房进行改建的2座),其中,7座馆为国外企业馆,9座馆为中国企业馆。根据上海世博会的要求,企业馆展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展企业基本要求

  参展企业应有较高知名度,较强的展示意愿和技术能力,新颖的展示手段,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根据国际展览公约,企业为非官方参展者,参照非政府组织的邀请模式,企业的参展邀请由上海世博局发出。企业接受邀请并决定参展。企业可以独立建馆形式进行展示,也可由数个企业组成联合体建馆参展,企业联合体建馆必须遵循统一策划统一布展原则,以确保展示的整体性。

  二、展示要求

  世博会企业馆以呈现企业对世博会主题的理解为根本宗旨,而非直观地介绍企业产品、技术或服务等。企业馆展示主题的确定和内容的选择应具有高度创意,具有故事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等。且需围绕世博会的主题和副主题,利用企业自身的技术储备和各种优势,从场馆建设、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等多方面展现企业对世博会主题的理解。

  三、参展程序

  参展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者提交参展确认函和《主题陈述》。在获得组织者对《主题陈述》的确认后,企业应提供《展示方案》,对其展示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并落实展品、交通、安装、计划和其他布置展馆需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展示方案》内容与《主题陈述》保持一致,完整地表现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主题。组织者将与参展企业就各项参展条件进行充分协商,并签署《参展合同》。

  根据上海世博局设想,预留给广东产业馆的场地位于原江湾船厂改建的企业馆,该馆总面积为14000平方米。其中,广东产业馆面积约3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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