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安徽省铜陵市投资环境推介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10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省重点流通龙头企业和有关重点民营企业,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省机械行业协会、省食品行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省连锁行业协会、省物流行业协会等有关协会: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定于4月11日上午10:00 在广东国际大酒店四楼国际会展厅举办铜陵市投资环境推介会,旨在进一步加强扩大经贸合作与交流。应安徽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的邀请,我省将组织企业参会交流。
根据安徽方面的要求,请上述单位组织铜加工、电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现代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企业参会交流。具体如下:请广州市经贸委、广州市协作办、深圳贸工局各组织10家企业参会;请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惠州市经贸局各组织8家企业参会;请山区及东西两翼市根据企业市场拓展情况积极组织企业参会;请省广业、广弘、广晟公司、省物资集团各组织属下3家企业参会;请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各组织2家企业参会;请重点流通龙头企业、有关重点民营企业派一名负责人参会;请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省机械行业协会、省食品行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省连锁行业协会、省物流行业协会各组织5家会员企业参会。